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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汉语拼音:Xiao’er Qingre Zhike Koufuye 【成 份】麻黄、炒苦杏仁、石膏、甘草、黄芩、板蓝根、北豆根。辅料为蜂蜜、蔗糖、苯甲酸钠。 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,久置有少量沉淀;味甘、微苦。 【功能主治】清热宣肺,平喘,利咽。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,症见发热恶寒、咳嗽痰黄、气促喘息、口干音哑、咽喉肿痛。 【规 格】每支装10毫升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岁至二岁一次3~5毫升,三岁至五岁一次5~10毫升,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~15毫升,一日3次。用时摇匀。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 【禁 忌】尚不明确 【注意事项】 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糖尿病患儿、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贮 藏】密封。 【包 装】玻璃瓶:每盒装6支;每盒装10支。 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 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1020495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0年12月30日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】辽宁省本溪经济开发区医药园区 【生产企业】 企业名称: 珠海安生医药有限公司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:辽宁省本溪经济开发区医药园区 邮政编码:117004 电话号码:024-45859555 传真号码:024-458595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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